港交所该不该为“阿里巴巴们”的IPO单独开绿灯?四年前的这场大争论现在要“听牌”了。
上周末,港交所公布了关于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第二轮征询意见稿,如果顺利,有望上半年通过并实施新规。新规条款里最引人关注的是三个放宽变化,即针对同股不同权企业,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这些举措的共同利好是对内地互联网公司赴港IPO及中概股回归。
与当年恪守规则、拒绝合伙人制度相比,港交所这次主动求变已经算是一次很大的转变。即便如此,新规里还是为保护市场秩序与股东利益而额外设置了详细的“附加条款”,比如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时的市值不得低于100亿港元,不同投票权股份所附带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股投票权的10倍,不同投票权公司想在香港第二上市时预期市值不低于400亿港元等。
不难看出港交所对修改规则的谨慎,但字里行间也流露出它对大型优质科技公司IPO的渴望。来自德勤2017年末的数据,2017全年香港将增161只新股,总融资额1282亿港元。新股数量较去年的120只增加34%,但融资额较去年的1953亿港元下滑34%。数量增加,总额下降,最主要原因是缺少超大型新股IPO。
现在,港交所的全年IPO融资额基本稳定在全球第三位,排在纽交所和上交所之后,领先伦敦交易所。排名背后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正是纽交所吸引的超大型公司、特别是科技互联网企业更多,而香港、伦敦市场缺乏这种对象。
不能说香港和伦敦缺乏这种吸引力,例如马云当初对阿里巴巴上市地的首选是香港。但短时间内快速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公司往往具备不被一些传统监管所认可的共性,比如创始人持股很低(导致采用AB股架构保证控制权),营收飞速上涨但账面盈利却是赤字等。相比,政策更灵活的美国市场对这些“全盘照收”,瑞典音乐流媒体服务商Spotify甚至打算采用不公开IPO、只用公司存量股票挂牌纽交所的另类上市路径,SEC对此也是允许的,只是先前的个案极少。
从2017年香港新股的行业结构来看,香港还没有成为科技公司IPO的乐土。2017年科技、传媒和电信行业在香港新股中的占比为18%,低于2016年的19%。此外,金融服务业、消费行业的占比也有下降,而占比增加的主要来自房地产、制造业等传统行业,房地产新股在2017年香港新股大盘中占比28%,排名第一。
可见,香港市场对境外科技类公司的吸引力还不够强。其实,出于IPO成本、文化相近、市场熟悉度、投资者沟通便利等方面的优势,中国内地不少独角兽公司倾向于在香港IPO,中国独角兽的崛起与资金渴求可以为香港市场注入很可观的增量与活跃度。
比如小米,有可能上演今年全球最大的一桩科技类创业公司IPO,从内外部的迹象看,小米有较大概率会选择香港。另一家比小米估值更高的超级独角兽蚂蚁金服的上市计划最近备受关注,2月初有外媒报道蚂蚁金服正在进行新一轮50亿美元融资,并将其视为Pre-IPO轮融资。但蚂蚁官方的态度是对此不予置评,且上市计划没有时间表。
外界对蚂蚁金服的IPO似乎表现得比它自身更兴奋,但从公司内部动向与接近人士的表述看,它像外界期盼那样很快上市的可能性并不大,且“50亿美元的Pre-IPO轮”一说也稍显勉强。但有一点不能排除的是,蚂蚁金服未来有可能选择A+H(上海、香港)两地同时上市。马云已明确表达过希望蚂蚁金服未来在A股上市、回馈中国股民的意愿,以它的现有体量看,两地上市至少在理论上存在可能性。
这次的绣球可能又将抛给香港。显然,这一轮上市制度的修订与拓宽计划将帮助香港接住更多这样的绣球。针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其实内地监管市场也在探索新路。去年11月,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电子支付领域的对外开放,欢迎和鼓励外资参与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和竞争;而这之前的8月份,国务院曾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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